【食食刻刻 與愛同行】2021年度食公益捐助徵件活動說明

《背景》

頂新和德文教基金會自1997年設立,迄今超過20年,長期投入各項慈善公益服務,為臺灣撒下許多善愛種子。2018年始,基金會希望聚焦集團關鍵能力,以飲食為經、以公益為緯,設立慈善公益捐助辦法,從彰化永靖出發,讓全台灣有需要之非營利公益組織都能提出申請計畫,將資源平均分布到全台灣,期望透過定期捐贈及實質的支持能量,協助公益團體及其扶助對象推動專案,期望有機會藉此逐漸降低對外部資源依賴,朝自立共好之路邁進,成就全臺灣公益團體創新成長與茁壯,持續提供弱勢族群優質服務,啟發善與愛的量能,建構友好、互信、向善的社會,成就共好臺灣。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頂新和德文教基金會、頂新和德基金

《徵選計畫》

報名計畫內容需為與飲食相關之「食公益」相關服務方案,其中以符合「自立」及「共好」方向者優先,相關定義如下:

  • 自立方向(團體內部培力計畫)
    • 旨在支持非營利單位食相關培力計劃方案
    • 徵求案件以結合內部服務對象培力、技能培訓為目標之專案為主,包含透過弱勢族群基本飲食需求、內部餐食需求自給、飲食相關知識技能學習、食相關職業技能培育與訓練、弱勢族群食產業職場就業等方向,以協助扶持對象邁向自立。
  • 共好方向(團體對外營運相關計畫)
    • 旨在協助非營利單位所屬之營運體盤點、檢視、逐步調整改善營運現況或相關問題,降低捐款依賴或朝向獨立維運、創造弱勢族群工作機會促成社會共好。
    • 徵求案件以對外營運相關計畫為主,已具備營運能量(包含營運體與產品),目的為增加收入、創造弱勢族群工作機會之可持續性專案。

《投件資格》

  • 自立方向
  1. 經我國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從事社會公益且不以營利為目的之單位。
  2. 申請單位成立時間須至少3年以上(已有完整兩年度之財務報告與工作報告者)。
  3. 申請單位最近2年之年度經費支出為新臺幣500萬元以上。
  4. 投件之計畫內容若為培力訓練,單位需具備基本硬體、其他資源挹注或基本自籌,確保獲得補助後計畫順利運行。
  • 共好方向
  1. 遞交申請者需為主管機關核准設立,從事社會公益之非營利組織,以社會公益為核心之社會企業(須提出投入社會公益之佐證),成立時間須至少3年以上(已有完整兩年度之財務報告與工作報告者)。
  2. 申請補助之內容,須為提案單位所屬(請於計畫書中載明兩者關聯),不能代為申請。
  3. 申請補助之計畫,需為已實際營運之營運體(有實際商品、營運方式包含但不限於線上或線下);若尚未投入營運,則需具備可營運之條件,如已確認可上架通路、店面、生產工具等。
  4. 申請單位最近2年之年度經費支出為新臺幣500萬元以上。

 

審查程序

 

※第二階段實地審查前,本會將視整體申請案量評估是否召開第一階段篩選審查會議

《捐助額度及協助》

  1. 經費補助:各案實際補助金額將由審查會議視申請內容核定,總補助額度共195萬元,每單位補助至少30萬元整。
  2. 客製化數位行銷課程:本會將為獲獎單位導入數位行銷課程,從瞭解各單位在維運的實際需求開始,客製化的打造課程內容及導入專業師資,以進行授課教學,藉此有機會透過數位行銷的運用,增進單位募款及義賣的成效,進而提供更好的服務品質,邁向自立共好。
  3. 媒體曝光資源:配合獲獎單位相關活動及連結本會志工,進行關懷性互動活動,並透過本會相關媒體資源進行曝光,以擴大獲獎單位服務/產品被看見之機會,藉以促進大眾了解及增進募款之機會。

 

《作業時程》

作業階段 時程
辦法公告及收件 5/12-6/30 23:59截止
初審 6/30-7/5
複審 7/5-7/23
決選 7月底8月初(另行公告)
公告 8月上旬

 

《審查參考指標》

  1. 計畫書內容:提案完整及聚焦、經費合理、對服務使用者或機構現在及未來發展助益。
  2. 創新性:是否具創新性或服務模式創新,以達永續經營。
  3. 服務與責信:財報提供及成果報告是否提供與對外公開、參與評鑑。
  4. 資源運用:各方資源及志工媒合廣度與深度、自媒體經營及策略。
  5. 市場潛力與需求:營運實體是否具備市場需求與發展潛力(共好方向)

《初審-應備文件》

  1. 公益捐助申請表(需蓋申請單位大小章)
  2. 申請計畫書,內容如下:
    • 自立方向-計畫緣起、服務內容、服務流程及執行方式、目標、服務對象及篩選機制、經費預估、其他經費來源、預期效益、創新設計與延續性規劃…等。
    • 共好方向-所屬(報名)單位介紹、營運實體或產品緣起及介紹(含與報名單位之關聯)、營運計畫(含營運現況及近2年財務報告表、所在地或消費對象分析及未來目標)
  3. 立案證書(基金會請附主管機關審核公文/函)
  4. 法人登記證書(最新)
  5. 最新單位組織架構圖與簡要工作執掌
  6. 2019及2020年之財務報告 (比照提報主管機關之相同規格;有財簽者請檢附完整財簽)
  7. 2019及2020年之工作報告/服務成果 (比照提報主管機關之相同規格)
  8. 本年度財務預算表
  9. 本年度工作計畫表
  10. 捐款帳號存摺封面影本(需蓋申請單位大小章)

【附註】若為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會員,可免附上述3,6,7之資料;惟規定年度之財務報告與工作報告未能於自律聯盟網站供查閱者,本會仍會要求申請單位補提供相關資料

《決選階段》

  1. 進入至決選階段之單位,需準備10分鐘之提案簡報,並由審查委員進行提問及回答。總計共15分鐘。
  2. 進入決選階段單位,除了進行單位計畫提報,也從計劃本質思考規劃與本會相關配套行銷活動。

《申請方式》

請將申請書及相關附件備齊,Email至 yuting_tseng@tinghsin.com.tw

本會收到資料後,將會以E-Mail回寄一封收件通知

若寄出後3個工作天未接到本會收件通知,煩請主動來電本會確認,謝謝!

   本會聯絡窗口:0922-712-515;(02)2523-9333分機1204

《捐助須配合事項》

  • 簽訂協議書
  • 接受主辦單位定期訪視
  • 於計畫執行完畢時繳交成果報告
  • 配合公益影片拍攝、提供各項素材

《注意事項》

  1. 申請單位應依照主辦單位公告之期限及方式繳交相關文件,文件內容若有不詳實、不齊全或逾時送達皆不受理。
  2. 單一法人單位不限申請一案,自立及共好方向可同時申請,但至多補助一案。
  3. 受捐助單位需與本會簽訂捐助協議書,且於計畫執行期間,接受主辦單位定期訪視及配合辦理社會倡議活動,並於計畫執行完畢2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
  4. 受捐助單位計畫執行內容及經費使用如須變更,需向主辦單位提出變更申請並說明原由,由主辦單位同意後始得變更。
  5. 計畫執行期間,受捐助單位有無法繼續執行計畫、經費使用不實、無法配合建議調整與改善(共好計畫)與無法配合徵信等情事,將終止捐助,受捐助單位須退回已領取之款項,且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本捐助,退款額度與期限將依主辦單位通知為主,受捐助單位不得異議。基於雙方責信,主辦單位須協助將捐助事項進行公告,受捐助單位須配合主辦單位所安排之公益影片拍攝、提供素材等,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實際執行期程以及內容。
  6. 獲捐助單位執行服務成果提供之相關故事、照片、影片等素材,由雙方共享使用權利。
  7. 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改本辦法之權利。
  8. 若有相關問題,歡迎於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來電 (02)2523-9333#1204洽詢。
  9. 相關表格下載如附件

常見問題

Q:食公益捐助提供什麼樣的幫助呢?

A:食公益捐助起跑以來已經進行了五年,過往我們提供一定的經費支持協助了超過30個團體、攜手協助350萬以上人次;頂新和德看見不同團體在社會的角落為需要幫助的人們努力,了解各團體在對外募款之餘,也希望透過各種嘗試逐漸降低對於捐款的依賴。因此2020年食公益捐助除了提供經費支持協助團體運行計畫外;另外規劃共好方向,共提供兩次補助機會,於第一階段獲選者,即可獲得營運補助金以及業師輔導並進入第二階段評選,第二階段脫穎而出者有機會再獲得額外天使基金作為營運補助,幫助嘗試自主營運的非營利組織改善現有營運體問題,朝向社會共好邁進!

Q:我們單位想申請食公益捐助計畫,要怎麼申請呢?

A:

  • 徵件期間5/12-6/18,只要符合資格的單位,確認想要申請的方向(自立/共好)皆可以提出計畫書申請。
  • 徵件資格-
  1. 經我國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從事社會公益且不以營利為目的之單位。
  2. 申請單位成立時間須至少3年以上(已有完整兩年度之財務報告與工作報告者)。
  3. 申請單位最近2年之年度經費支出為新臺幣500萬元以上。

Q:提出申請的計畫有限制方向跟內容嗎?執行期間有限制長度嗎?

A:

  • 食公益捐助的計畫只要是跟『食』相關計畫皆可申請,自立方向補助包括弱勢族群基本飲食需求、內部餐食需求自給、飲食相關知識技能學習、食相關職業技能培育與訓練、弱勢族群食產業職場就業等;共好方向則以對外營運方面為主。申請之專案如為需要器具、設備等才能執行的培力、技術訓練,還請申請單位要先具備基本的設備器材,或確認此計畫單位有一定程度自籌款,確保申請通過之後若補助金額未達計畫申請金額仍然能執行無虞。共好方向計畫則需要已有確切產品或是營運能量(已經營運的實體或是已有店面、設備等)才符合資格喔!!
  • 執行期間建議半年以上,共好計畫部分因為導入業師陪伴協助,建議以是8個月以上為主。

Q:共好計畫該怎麼申請呢?申請條件是什麼?營運計畫中需要包含什麼?

A:

  • 共好計畫需要由符合成立至少3年以上、年度經費支出為新台幣500萬以上的非營利組織提出申請或以社會公益為核心之社會企業(須提出投入社會公益之佐證),提交申請之營運計畫書中還需載明組織與該營運體之間的關聯性。
  • 另外,共好計畫還將導入業界專家協助陪伴輔導,因此還需要具備明確且營運中的營運體(包含已實際販售之產品或已實際營運之通路);若尚未投入營運,則需具備可營運之條件(如已確認可上架通路、店面、生產工具等),這樣業師才能夠針對問題提供專業意見評估與改善建議。
  • 申請提交的營運計畫中,需要包含:
    • 所屬(報名)單位介紹-提交申請之單位簡介
    • 營運實體或產品緣起及介紹(若為非營利組織所屬需含與報名單位之關聯)
    • 營運規劃(含營運現況、所在地或消費對象分析及未來目標),若營運體尚未成立可陳述未來規劃
  • 例1:A基金會長期協助身心障礙者技能培訓進而有機會進入職場,減低原生家庭負擔;為此推動成立B餐廳,讓受助對象在技能培訓完成後可以進入就業。

àB餐廳由A基金會成立,並且能明確說明兩者關聯性,故符合共好計畫預計協助對象。

  • 例2:C協會以幫助高關懷青少年輔導為主,為協助輔導對象走入正途,預計培訓對象具備烘焙技能,並且販售相關商品以增加收入,但尚未有具體的產品與營運想法,店面還在找尋中。

àC協會因尚未具備營運實體、具體產品以及具體規劃因此未能符合共好計畫申請範圍。

Q:一般店家可以申請共好計畫嗎?

A:食公益捐助以幫助非營利組織為主,因此共好計畫申請條件也需要是由非營利組織推動成立,或是改善社會問題的社會企業,由符合資格的非營利組織提出申請,如是社會企業需請提供相關資料佐證。

Q:我們協會目前還沒有營運實體和產品,一直很想要推出相關商品增加基金會的營收,只是還沒有想法,請問這樣是可以申請共好計畫補助的嗎?

A:共好計畫的申請條件需要有明確且營運中的營運體;若營運體尚未開始營運則至少須備齊上述營運能量,包含明確通路含實體商品、實體店面或線上商店、基本營運設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