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彰化縣聾人協會
本會前身為民國五十三年成立之「社團法人彰化縣聾啞福利協進會」,迄今四十餘年,篳路藍縷中努力經營始有今日成果。鑒於近社團法人彰化縣聾人協會LOGO年來社會大眾對「聾啞」字義觀念的改變,本會為因應潮流並考量建立聾人文化的主體地位,遂決定改變名稱。
以「聾人」取代「聾啞」,是因為「啞」係指無法言語者,惟近年來聽障者教育普及,多數聾人已具口語能力,且政府民間在法規文書等均積極以「聽障」、「語障」、「聾人」等詞句取代「聾啞」,更彰顯新一代族群的特質。
取消「福利」二字,因隨著時代變遷,協會的功能品質不斷的在提升,有自消極的「造福」,擴大為積極的「創造」之意,突顯身心障礙者均能自立自強之意。
本項名稱更改係經本會第十四屆第一次會員大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備在案。期盼改變的不僅僅是再有形的字義上,更重要的是其所代表的深遠意義。藉由這樣的改變,能促使社會大眾更了解聾人,提升聾人的地位並構造溝通無障礙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