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食刻刻 與愛同行】2020年度公益捐助徵件活動說明

《背景》

頂新和德文教基金會自1997年設立,迄今超過20年,長期投入各項慈善公益服務,為臺灣撒下許多善愛種子。2018年始,基金會希望聚焦集團關鍵能力,以飲食為經、以公益為緯,設立慈善公益捐助辦法,期望透過定期捐贈及實質的支持能量,協助公益團體及其扶助對象推動專案,期望有機會藉此逐漸降低對外部資源依賴,朝自立共好之路邁進,成就全臺灣公益團體創新成長與茁壯,持續提供弱勢族群優質服務,啟發善與愛的量能,建構友好、互信、向善的社會,成就共好臺灣。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頂新和德文教基金會、頂新和德基金

《徵選計畫》

報名計畫內容需為與飲食相關之「食公益」相關服務方案,其中以符合「自立」及「共好」方向者優先,相關定義如下:

  • 自立方向-旨在協助單位食相關專案運作,或透過計畫進一步有機會朝向降低對捐款依賴。

徵求案件以內部需求、降低捐款依賴或技能培訓為目標之專案,包含弱勢族群基本飲食需求、內部餐食需求自給、飲食相關知識技能學習、食相關職業技能培育與訓練、弱勢族群食產業職場就業等。

  • 共好方向-旨在協助非營利單位所屬之營運體盤點、檢視、逐步調整改善營運現況或相關問題,朝向獨立維運、創造弱勢族群工作機會促成社會共好。

徵求案件以對外營運相關計畫為主,已具備營運能量(包含營運體與產品),目的為增加收入、創造弱勢族群工作機會之可持續性專案。

《投件資格》

自立方向

  1. 經我國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從事社會公益且不以營利為目的之單位。
  2. 申請單位成立時間須至少3年以上(已有完整兩年度之財務報告與工作報告者)。
  3. 申請單位最近2年之年度經費支出為新臺幣500萬元以上。
  4. 投件之計畫內容若為培力訓練,單位需具備基本硬體、其他資源挹注或基本自籌,確保獲得補助後計畫順利運行。

共好方向

  1. 遞交申請者需為主管機關核准設立,從事社會公益之非營利組織,以社會公益為核心之社會企業(須提出投入社會公益之佐證),成立時間須至少3年以上(已有完整兩年度之財務報告與工作報告者)。
  2. 申請補助之內容,須為提案單位所屬(請於計畫書中載明兩者關聯),不能代為申請。
  3. 申請補助之計畫,需為已實際營運之營運體(有實際商品、營運方式包含但不限於線上或線下);若尚未投入營運,則需具備可營運之條件,如已確認可上架通路、店面、生產工具等。
  4. 申請單位最近2年之年度經費支出為新臺幣500萬元以上。

 

 

《捐助額度及協助》

  1. 經費補助:各案實際補助金額將由審查會議視申請內容核定。
  2. 運行協助:共好計畫另將導入業界專家針對產品或營運實體現狀進行診斷與輔導協助;後續基金會將針對共好計畫獲選者另舉行天使基金票選,獲得票數最高者將可再獲得額外經費作為營運基金。

 

《作業時程》

作業階段 時程
辦法公告及收件 4/13-5/29 23:59 截止
獲選公告 6 月中下旬
社會倡議活動 6 月底-7月初

 

《審查參考指標》

  1. 計畫書內容:提案完整及聚焦、經費合理、對服務使用者或機構現在及未來發展助益。
  2. 創新性:是否具創新性或服務模式創新,以達永續經營。
  3. 服務與責信:財報提供及成果報告是否提供與對外公開、參與評鑑。
  4. 資源運用:各方資源及志工媒合廣度與深度、自媒體經營及策略。
  5. 市場潛力與需求:營運實體是否具備市場需求與發展潛力(共好方向)

《應備文件》

  1. 公益捐助申請表(需蓋申請單位大小章)
  2. 申請計畫書,內容如下:
    • 自立方向-計畫緣起、服務內容、服務流程及執行方式、目標、服務對象及篩選機制、經費預估、其他經費來源、預期效益、創新設計與延續性規劃…等。
    • 共好方向-所屬(報名)單位介紹、營運實體或產品緣起及介紹(含與報名單位之關聯)、營運計畫(含營運現況及近2年財務報告表、所在地或消費對象分析及未來目標)
  3. 立案證書(基金會請附主管機關審核公文/函)
  4. 法人登記證書(最新)
  5. 最新單位組織架構圖與簡要工作執掌
  6. 2018及2019年之財務報告 (比照提報主管機關之相同規格;有財簽者請檢附完整財簽)
  7. 2018及2019年之工作報告/服務成果 (比照提報主管機關之相同規格)
  8. 本年度財務預算表
  9. 本年度工作計畫表
  10. 捐款帳號存摺封面影本(需蓋申請單位大小章)

【附註】若為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會員,可免附上述3,6,7之資料;惟規定年度之財務報告與工作報告未能於自律聯盟網站供查閱者,本會仍會要求申請單位補提供相關資料

《申請方式》

請將申請書及相關附件備齊,Email至 zhan0213@tinghsin.com.tw

本會收到資料後,將會以E-Mail回寄一封收件通知

若寄出後3個工作天未接到本會收件通知,煩請主動來電本會確認,謝謝!

   本會聯絡窗口:(02)2712-9111分機1204

《注意事項》

  1. 申請單位應依照主辦單位公告之期限及方式繳交相關文件,文件內容若有不詳實、不齊全或逾時送達皆不受理。
  2. 單一法人單位不限申請一案,自立及共好方向可同時申請,但至多補助一案。
  3. 受捐助單位需與本會簽訂捐助協議書,且於計畫執行期間,接受主辦單位定期訪視及配合辦理社會倡議活動,並於計畫執行完畢2個月內繳交成果報告及參與成果發表會。
  4. 受捐助單位計畫執行內容及經費使用如須變更,需向主辦單位提出變更申請並說明原由,由主辦單位同意後始得變更。
  5. 計畫執行期間,受捐助單位有無法繼續執行計畫、經費使用不實、無法配合建議調整與改善(共好計畫)與無法配合徵信等情事,將終止捐助,受捐助單位須退回已領取之款項,且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本捐助,退款額度與期限將依主辦單位通知為主,受捐助單位不得異議。基於雙方責信,主辦單位須協助將捐助事項進行公告,受捐助單位須配合主辦單位所安排之公益影片拍攝、提供素材等,主辦單位將另行通知實際執行期程以及內容。
  6. 獲捐助單位執行服務成果提供之相關故事、照片、影片等素材,由雙方共享使用權利。
  7. 主辦單位保留解釋及修改本辦法之權利。
  8. 若有相關問題,歡迎於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來電 (02)2712-9111#1204洽詢。
  9. 申請表格下載: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Tx28UnA2n-zyn7NaAQpTXgn52CXJfMMm/view?usp=sharing

Q:食公益捐助提供什麼樣的幫助呢?

A:食公益捐助起跑以來已經進行了五年,過往我們提供一定的經費支持協助了超過30個團體、攜手協助350萬以上人次;頂新和德看見不同團體在社會的角落為需要幫助的人們努力,了解各團體在對外募款之餘,也希望透過各種嘗試逐漸降低對於捐款的依賴。因此2020年食公益捐助除了提供經費支持協助團體運行計畫外;另外規劃共好方向,共提供兩次補助機會,於第一階段獲選者,即可獲得營運補助金以及業師輔導並進入第二階段評選,第二階段脫穎而出者有機會再獲得額外天使基金作為營運補助,幫助嘗試自主營運的非營利組織改善現有營運體問題,朝向社會共好邁進!

Q:我們單位想申請食公益捐助計畫,要怎麼申請呢?

A:

  • 徵件期間4/20-5/29,只要符合資格的單位,確認想要申請的方向(自立/共好)皆可以提出計畫書申請。
  • 徵件資格-
  1. 經我國各主管機關核准設立,從事社會公益且不以營利為目的之單位。
  2. 申請單位成立時間須至少3年以上(已有完整兩年度之財務報告與工作報告者)。
  3. 申請單位最近2年之年度經費支出為新臺幣500萬元以上。

Q:提出申請的計畫有限制方向跟內容嗎?執行期間有限制長度嗎?

A:

  • 食公益捐助的計畫只要是跟『食』相關計畫皆可申請,自立方向補助包括弱勢族群基本飲食需求、內部餐食需求自給、飲食相關知識技能學習、食相關職業技能培育與訓練、弱勢族群食產業職場就業等;共好方向則以對外營運方面為主。申請之專案如為需要器具、設備等才能執行的培力、技術訓練,還請申請單位要先具備基本的設備器材,或確認此計畫單位有一定程度自籌款,確保申請通過之後若補助金額未達計畫申請金額仍然能執行無虞。共好方向計畫則需要已有確切產品或是營運能量(已經營運的實體或是已有店面、設備等)才符合資格喔!!
  • 執行期間建議半年以上,共好計畫部分因為導入業師陪伴協助,建議以是8個月以上為主。

Q:共好計畫該怎麼申請呢?申請條件是什麼?營運計畫中需要包含什麼?

A:

  • 共好計畫需要由符合成立至少3年以上、年度經費支出為新台幣500萬以上的非營利組織提出申請或以社會公益為核心之社會企業(須提出投入社會公益之佐證),提交申請之營運計畫書中還需載明組織與該營運體之間的關聯性。
  • 另外,共好計畫還將導入業界專家協助陪伴輔導,因此還需要具備明確且營運中的營運體(包含已實際販售之產品或已實際營運之通路);若尚未投入營運,則需具備可營運之條件(如已確認可上架通路、店面、生產工具等),這樣業師才能夠針對問題提供專業意見評估與改善建議。
  • 申請提交的營運計畫中,需要包含:
    • 所屬(報名)單位介紹-提交申請之單位簡介
    • 營運實體或產品緣起及介紹(若為非營利組織所屬需含與報名單位之關聯)
    • 營運規劃(含營運現況、所在地或消費對象分析及未來目標),若營運體尚未成立可陳述未來規劃
  • 例1:A基金會長期協助身心障礙者技能培訓進而有機會進入職場,減低原生家庭負擔;為此推動成立B餐廳,讓受助對象在技能培訓完成後可以進入就業。

àB餐廳由A基金會成立,並且能明確說明兩者關聯性,故符合共好計畫預計協助對象。

  • 例2:C協會以幫助高關懷青少年輔導為主,為協助輔導對象走入正途,預計培訓對象具備烘焙技能,並且販售相關商品以增加收入,但尚未有具體的產品與營運想法,店面還在找尋中。

àC協會因尚未具備營運實體、具體產品以及具體規劃因此未能符合共好計畫申請範圍。

Q:一般店家可以申請共好計畫嗎?

A:食公益捐助以幫助非營利組織為主,因此共好計畫申請條件也需要是由非營利組織推動成立,或是改善社會問題的社會企業,由符合資格的非營利組織提出申請,如是社會企業需請提供相關資料佐證。

Q:我們協會目前還沒有營運實體和產品,一直很想要推出相關商品增加基金會的營收,只是還沒有想法,請問這樣是可以申請共好計畫補助的嗎?

A:共好計畫的申請條件需要有明確且營運中的營運體;若營運體尚未開始營運則至少須備齊上述營運能量,包含明確通路含實體商品、實體店面或線上商店、基本營運設備等。